为何称县委书记是高危职业?
本文内容源自笔者与一位现任副厅级领导前辈的交流,正是此次沟通,让笔者对县委书记这一岗位形成了更为贴近实际的认知。该前辈结合自身亲身经历,分享了其当时如何向上突破发展困境的经验,令笔者获益匪浅;同时笔者认为,这些经验同样值得当前陷入焦虑的职场青年,以及处于迷茫阶段的小企业主参考学习,因此本文分享的均为具备实操性的干货内容,以下进入正题。
背景
首先,根据我国干部任用相关规定,县委书记实行异地任职制度,不得在原籍任职,这是硬性规定,初衷便是防止地方势力形成盘根错节、尾大不掉的局面。但这一规定无法从根源上消除本地势力的影响:作为外地调入主政的官员,面对根基稳固的本地权力结构,这种不对等从履职之初就已将主政者置于权力博弈的弱势地位,这种弱势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。
第一点便是人事问题
哪些干部出任局长、乡党委书记,哪些干部能够进入常委会,这些人事安排是后续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核心关键。但作为外来主政者,主政者对本地干部情况缺乏了解:不清楚干部所属派系、亲属关系,不清楚哪些干部是前任书记的旧部,也不清楚哪些是本地政治势力安插的人员。即便主政者通过私下调研筛选出务实能干的干部,拟提拔任用,到常委会表决环节,往往会出现近半数成员态度暧昧不表态。主政者当然可以强行推动人事任免,但这会留下程序合规性方面的隐患,且被力推的干部后续开展工作也会处处受到掣肘。因此看似是主政者选拔干部,实际上主政者自身才是被观望、筛选的对象——即便身为县委书记亦是如此。
第二点则是财政问题
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县级不具备独立举债权,因此县级融资必须采取变通方式,这也就意味着任何融资行为都如同走钢丝。传统的融资方式为土地出让:将集体土地征收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后出让给开发商,获取土地出让金。但房地产行业三道红线政策出台后,这一路径已难以通行;不仅如此,前任留下的156亿展期20年的CT债,以及存量项目的土地纠纷,都需要现任主政者协调解决。
若申请专项债券,该以什么项目申报?修路、扩建医院这类常见项目,前任多已申报过。没有优质合规的项目,就无法获批专项债券;即便成功申请,省级也会对额度进行管控,且审批流程周期较长,根本无法解决当前的燃眉之急。
走投无路之下,招商引资便成为仅剩的选择。不少人都知道求职中存在简历夸大的情况,殊不知地方招商引资也存在类似问题:部分地方为吸引企业落地,放宽准入条件、夸大配套优势、作出超出权限的承诺,等企业入驻后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不符,往往会引发纠纷乃至诉讼,负面消息传开后,便不再有企业愿意前来。至于坊间所说的“跑步进京(省)争取资源”,更是难上加难——若主政者具备这样的人脉资源能力,也不会到这种利益盘根错节的县任职了。
第三点则是核心信息
对普通民众而言,县委书记是一县的最高主官,但在地方权力体系中,信息才是真正的权力来源。主政者初到一地,对县里的矛盾焦点、利益格局、干部关系、项目背后的利益关联都一概不知,这些信息也无法通过几次座谈会就能掌握。即便召开座谈会,负责汇报的人员本身也是本地势力的一部分,最终要么是对核心问题选择性隐瞒,要么是将主政者的注意力引导到无关紧要的事务上,让主政者的工作始终无法触及核心,等到主政者无计可施时,对方才会出面示好接近,甚至通过捧杀逐步渗透。而等你当干部自身察觉到问题时,往往已经是任职一年之后了。而干部的任期本就有限,在此过程中,最令人困扰的往往并非工作推进的停滞,而是本地干部的消极应对——干部部署下达的工作任务,对方口头应允,却始终不付诸实际推进;倘若催促进度,对方就会罗列大量客观障碍,或是以经费不足为由推托,或是称需要等待上级批示,或是表示群众工作存在开展难度。每一条理由都足以搪塞应付,多条理由结合,核心目的只有一个:拖延。拖延的目标,无非是迫使干部妥协,或是熬至干部任期结束。干部想要推动的工作,他们既不明确反对,也不实际支持,由于抓不到明确违规的把柄,干部也难以追究责任,权力博弈就此陷入僵持状态,双方持续消耗。
延续
妥协
最终干部往往会选择妥协,此时又会发现,面前大多是前任留下的工作遗留:若情况较好,前任可能留下未完成的招商引资类项目,干部尚可接续推进;但更多时候,留下的都是难以处理的遗留问题:未竣工的工程、履行到一半的合同、各类利益纠纷,甚至群体性事件。面对这些遗留问题,接与不接都陷入两难:如果接手,为前任收拾残局的经费无从筹措;如果不接手,又会被下属指责不作为,继续与干部僵持消耗。
合围
当干部难以支撑僵持的消耗后,地方势力就会展开合围:有人开始在生活层面示好结交,有人出面协助推动项目,工作中遇到难以突破的障碍时,地方势力也会出面“摆平”。面对这类帮助,接受与拒绝同样两难:如果拒绝,后续工作完全无法开展;如果接受,每一次帮助都相当于一根捆绑的绳索,帮助次数越多,干部就越被对方绑定。久而久之干部会发现,摆在案头等待自己拍板的决策,实际早已被地方势力设计完成,无论干部是否参与其中,都已经身处对方设好的局中。
风险
此时,如果干部的警觉性足够高,就会感受到令人不安的风险:不知从何时起,这些人已经开始“保护”自己。察觉到这一点后,干部往往内心十分痛苦,若不愿与对方同流合污,选择向上级反映问题,会发现反映材料的流转流程也离不开本地势力的介入,最终这份反映材料要么石沉大海,要么干部会被上级贴上“能力不足”的标签,个人仕途就此止步。
成因
以上就是异地任职的干部通常会面临的典型问题,请注意,这些都属于常规情况。如果仅仅是上述问题,县委书记充其量只是一份充满无奈的职务,而其真正的风险,来源于四个难以破解的结构性矛盾:
第一,权力的脆弱性
尽管县委书记在辖区内享有最高决策权,但这种权力实际十分脆弱:对上而言,市级主要领导、省级组织部门以及中央巡视组,都可以对其形成自上而下的管控,干部几乎没有应对空间;对下而言,干部容易陷入信息隔绝的状态。由此就形成了一个极具风险的权力结构:说权力大,干部可以推动落地重大规划;但说权力小,干部甚至难以保障自身的安全。
第二,无限连带责任
每一个县域都相当于一个完整的运行主体,县委书记作为县域主要负责人,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:教育、医疗、基建、维稳、GDP增长、招商引资、脱贫攻坚、环保达标,每一项工作都有明确的考核指标,任意一项指标未完成,都可能被追究责任。事务繁杂、经费有限、压力沉重,干部的管控难以覆盖权力运行的所有末梢,但末梢出现问题,最终却要由县委书记承担责任,例如南丹县原县委书记就因矿难问题被判处死刑。
第三,权力寻租的债务
能够走上县委书记岗位的干部,通常都获得过一定的支持与运作,而这类支持并非无偿的。干部上任后,当年的支持者就会开始索取回报:讨要工程项目、要求安插人员进入体制。如果干部拒绝,当年的助力就会变成打压自己的力量;如果答应,就会在错误的道路上越陷越深。上位的代价,往往就是需要用公权力来偿还人情债务。且几乎每个县域都存在数个政治家族,这些家族近乎垄断了该县...当涉及科级及以上层级的职位时,若想要在当地政治生态中立足,就必须与地方宗族势力形成某种利益交换关系,保持完全清廉几乎难以实现。这一情况可参考此前山西柳林的陈鸿志案。
第四,一票否决机制
基层考核设有明确的一票否决制度,即无论其余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如何优异,只要有一项指标触及红线,所有考核成绩均予以归零。同时,由于信息获取存在局限性,基层县委书记往往存在信息劣势,诸多信息无法全面掌握:私营矿场发生安全事故,县委书记需要承担责任;群众依法行使信访权利,若信访事件闹大,县委书记同样需要承担责任。不仅要为自身能够管控的事务负责,还要为自身无法管控的事务负责,这是基层县委书记履职过程中最棘手的问题。
解决思路
第一点经验:从小事着手
阐述完所面临的困境,梳理完相关问题后,工作仍需推进,那么该如何打破当前困局?以下内容是本次分析的核心内容,我们可以总结成功突围的县委书记的实践经验,从中提炼可供借鉴的方法。关于破局,相关从业者给出的第一点经验是:民间所谓“新官上任三把火”的认知实际并不全面、不够深刻。通常而言,由上级空降至地方任职的县委书记,到任后既不应也不能大张旗鼓推行新政,既不宜仓促制定发展战略,也不应盲目调整人事布局,此时应当从具体的小事着手推进工作。之所以选择从小事切入,是因为小事面临的阻力较小,成功的概率更高。选择何种小事并不重要,关键在于通过完成这件小事向外传递“言出必行、行必有果”的信号,这一环节核心是建立履职预期,没有建立起清晰的预期,后续的各项部署都将沦为空谈,这是第一点经验。
第二点经验:尽快识别真正愿意干事的干部
地方势力固然可以渗透人事体系,但无法渗透所有人员,每个县域总有若干真心想干事创业、却被压制难以获得施展机会的干部,这类干部就是空降县委书记最宝贵的资源。如何识别这类干部?不能仅靠下级汇报,汇报内容往往经过修饰粉饰,真正有效的方式是下沉基层实地走访,观察哪些干部在真干事,哪些干部在混日子,经过多次观察即可形成明确判断。找到这类干部后,要对其予以保护,为其提供资源、岗位与信任。在提拔这类干部时,不宜直接将提拔议案提交常委会,此举很容易遭到否决,合理的做法是将拟提拔干部的工作成果包装成市级重点工作成效,争取获得市级领导在公开场合的肯定,有了上级的背书后,再推进提拔工作面临的阻力会大幅降低,毕竟鲜有人员愿意在公开场合反对上级刚刚肯定的人选。
第三点经验,将矛盾公开化
搭建起自身的工作团队后,下一步就可以在正式会议上将矛盾公开化。地方势力最忌惮的就是被推至公开台面,其影响力源自暗处操作、私下协调与台面下的利益交易,一旦被迫在公开场合表态,原有利益格局就会发生改变。具体操作方式为:选取一个己方有充分把握的议题,通过正式会议流程要求所有参会人员当场表态,并留存正式记录,反对者需要承担对应的政治后果,支持者则需要全力推进,不存在中间选项,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加速地方势力内部产生矛盾分歧,当矛盾逐步激化后,己方与地方势力的博弈就进入了深度博弈阶段。
第四点经验,借助外部监督
到了这一阶段,就需要借助外部监督力量,借助巡视监督等外部力量清除阻力,这一步也是破局过程中难度最高的环节,难点在于既要精准清除对方的核心势力,又要避免引发地方政治生态的崩塌。务必谨记不可赶尽杀绝,给对方留出余地,也是给自己留有余地。
民心所向
完成以上几个步骤后,作为外来任职的干部,已经能够对地方形成一定的掌控力,接下来就可以调动资源为群众干若干看得见、摸得着的实事。赢得民心后,向上汇报工作有了底气,对下级开展工作有了说服力,横向协调事务也有了筹码,更为重要的是,民心能够让己方在后续的政治博弈中具备合法性,各项决策都可以站得住脚。向外传递出明确信号:即相关工作并非出于个人利益诉求,而是为全县公共事业开展工作,任何阻碍工作推进的行为,本质上都是与群众利益相悖。当这一定性形成后,地方阻碍势力将面临极大的道德约束压力。
稳住节奏
除上述内容之外,还有一点最为关键:
无论开展工作还是应对生活事务,当陷入复杂棘手的困境时,一定要稳住节奏,懂得以时间换空间
能够在复杂的高层级博弈中破局而出的从业者,都始终保持着自身的稳定节奏,可总结为“一看、二动、三稳”:
第一阶段先观察态势,梳理整体格局、寻找合作力量;
第二阶段再着手推进工作,选定一至两个突破口,集中全部资源突破攻坚;
第三阶段则侧重巩固,将已取得的工作成果巩固为不可逆的既定局面。
区县党委书记的任期有限,若履职之初便得罪所有相关方,后续工作开展必然举步维艰。这一道理对于个人人生发展同样适用。不得不说,体制内的工作经历对个人能力锻炼确实有着显著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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